云阳盐化有限公司现根据需要,对本公司2019.5-2020.4食用盐汽车运输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运输品种、数量、包装方式、装卸地点及要求
1、品种:食用盐(约9300吨/年)。包装方式:50kg塑编袋、20kg纸箱包装等。装货地点:云阳盐化有限公司成品仓库,配送量、卸货地点及运输里程如下:
序号 |
卸货地点 |
运距(km) |
年运输量约(T) |
1 |
梁平盐业分公司 |
130 |
1000 |
2 |
万州配送公司 |
70 |
1000 |
3 |
奉节盐业分公司 |
84 |
1000 |
4 |
巫山盐业分公司 |
120 |
500 |
5 |
巫溪盐业分公司 |
178 |
500 |
6 |
开县盐业分公司 |
63 |
1000 |
7 |
垫江盐业分公司 |
187 |
1000 |
8 |
忠县盐业分公司 |
168 |
1000 |
9 |
城口盐业分公司 |
250 |
300 |
10 |
丰都盐业分公司 |
280 |
500 |
11 |
石柱盐业分公司 |
210 |
500 |
12 |
云阳盐业分公司 |
18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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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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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约定:
(1)投标人是本运输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承担本运输安全生产责任。
(2)投标人自行提供工作人员和运输工具,自行管理并承担费用;
(3)投标人在运输服务期间遵守业主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业主下达的运输指令。
3、运输期限: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4、比选报价: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运输线路分别报价(报价均以吨计),“报价”为评审重要依据之一。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能力,并能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执行。
2、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报价书(单独封装)。
4、报价要求
(1)报价均为含税价格;
(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5、竞争性比选
(1)业主组织比选评审。评审时对所有响应竞争性比选的投标人,对“价格”、“付款优惠条件”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详见四条:比选办法)。
(2)承包人的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承包人。
6、授予合同
业主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7、竞争性比选程序
(1)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09:00时前到云阳盐化有限公司销售供应部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纸质签章版。
(2)比选资料及报价投送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时,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如对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年4月15日17:00时前咨询。
联系人:黎发乾 13008393807
传 真:023-85850377
云阳盐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三、附件(比选文件格式)
报价书
至:云阳盐化有限公司
一、根据贵公司产品汽车运输比选文件要求,我方提交所需资料一份。
二、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卸货地点 |
运距(km) |
运价(元/吨) |
1 |
梁平盐业分公司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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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州配送公司 |
70 |
|
3 |
奉节盐业分公司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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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巫山盐业分公司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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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巫溪盐业分公司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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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县盐业分公司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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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垫江盐业分公司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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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忠县盐业分公司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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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口盐业分公司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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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丰都盐业分公司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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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柱盐业分公司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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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云阳盐业分公司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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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比选办法
1、公司采购工作领导机构评判。
2、比选分值:满分100分,其中价格90分、付款优惠条件10分。
3、评分明细
项目 |
标准 |
分值奖扣 |
价格90分 |
报价加权平均值计70分 |
报价每高于加权平均值1.0元/t,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加权平均值1元/吨,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 |
付款优惠条件10分 |
优、一般、差 |
最优得10分、一般得5分、最差得0分 |
食用盐公路运输合同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食用盐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承运货物名称、地点、时间及运输单价
1、货物名称:食用盐;
2、装货地点:云阳盐化有限公司仓库,卸货地点:梁平、奉节、巫山、巫溪、开县、垫江、忠县、石柱、涪陵、丰都、云阳等当地盐业分公司仓库及。
3、时间: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4、运输单价
序号 |
卸货地点 |
运价(元/t) |
|
序号 |
卸货地点 |
运价(元/t) |
1 |
梁平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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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口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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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州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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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丰都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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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奉节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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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柱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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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巫山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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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云阳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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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巫溪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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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县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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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垫江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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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忠县盐业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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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运价含各种规费、杂费、保险费、税费、过路费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月25日前预报下月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1-2天通知乙方,明确装货时间、食盐品种、数量、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运输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车辆到装货地点装货,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装货地点,需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税率10%)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内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指战争和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货2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货6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货时间安排到货,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货,每延迟1天按该货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云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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